你好!我朋友8年前在乘坐两轮摩的时被司机挟持到偏僻处威胁强奸,事后报警取证,当时没有抓住犯罪人,给我朋友造成了严重的伤害,最近有通知该人被抓,我们对这事已淡忘,所以就没做什么反应!但罪犯家属找到我朋友,说可以经济补赏,希望能原谅,给他免罪,如果我们答应的话,该怎么做,应该注意什么呢?要不要委托律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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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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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