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母已经失踪12年了,她的下落仍然不明。当地警察局没有注销她的账户。取消她的账户需要什么信息?
消费者维权
2019-12-01 09: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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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死亡以后,户口被注销以后其身份等证件是无法继续使用的,对于其身份证资料一般还会在该户籍所在地户籍部门有所记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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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户口的相关程序和需要资料 获取表格并填写: 方式一:
1、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区(市)县公安局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窗口领取《注销户口申请表》
2、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注销户口申请表》 方式二:
1、网上下载《注销户口申请表》;
2、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注销户口申请表》;
3、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
4、获得确认。 提交材料: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区(市)县公安派出所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一、注销死亡人员户口需提交: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死亡人员通知书》(或火化证、居委会或村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
4、死亡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由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入伍人员注销户口需提交: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应征入伍通知书(原件);
3、入伍人员居民户口簿(原件);
3、入伍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由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三、出国(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需提交: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护照(原件或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由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审核办理:
一、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警告知不合格原因
二、审核合格注销户口(如果需要换领户口簿,应当缴纳工本费后,换领新户口簿) 附件:提交相关资料
一、注销死亡人员户口需提供: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死亡人员通知书》(或火化证、居委会或村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
4、死亡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由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入伍人员注销户口需提供: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应征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入伍人员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入伍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由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三、出国(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需提供: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外国(境)护照(原件或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由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前置条件:1死亡2应征入伍3出国(境)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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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户口的相关程序和需要资料 获取表格并填写: 方式一:
1、网上下载后打印或直接到公安办证中心(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区(市)县公安局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窗口领取《注销户口申请表》
2、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注销户口申请表》 方式二:
1、网上下载《注销户口申请表》;
2、在网上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注销户口申请表》;
3、按提交要求网上提交已填好表格;
4、获得确认。 提交材料: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户口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或未成立办证中心的区(市)县公安派出所受理户口窗口提交:
一、注销死亡人员户口需提交: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死亡人员通知书》(或火化证、居委会或村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
4、死亡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由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入伍人员注销户口需提交: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应征入伍通知书(原件);
3、入伍人员居民户口簿(原件);
3、入伍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由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三、出国(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需提交: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护照(原件或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由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审核办理:
一、审核不合格由受理窗口民警告知不合格原因
二、审核合格注销户口(如果需要换领户口簿,应当缴纳工本费后,换领新户口簿) 附件:提交相关资料
一、注销死亡人员户口需提供: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死亡人员通知书》(或火化证、居委会或村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
4、死亡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由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入伍人员注销户口需提供: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应征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入伍人员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入伍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由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三、出国(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需提供:
1、《注销户口申请表》;
2、外国(境)护照(原件或复印件);
3、居民户口簿(原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由单位或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前置条件:1死亡2应征入伍3出国(境)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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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离婚,户口没分开,有没有义务抚养这种义务基于血缘,与是否离婚、是不是户口在一起都没有关系。婚姻法有明确规定。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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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