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爸爸是北京户口,非农业。我妈妈去世了。我是,我是农村户口,有自己的户口本儿,已经分户很多年了,我能有自己的土地确权证吗?

2019-12-01 09:42: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夫妻离婚后分户需要什么手续?由一方当事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分户,
    《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
    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 分户程序:
    (1) 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如果在土地所有权的情况下,农民在家庭进入城市之前,进入非农户口,土地将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无法恢复的。如果农民是家庭迁至小城镇,并保留土地承包权,可以办理土地所有权的登记与土地所有权有关。

    现在有一些农村家庭因为他们的孩子上学,就业和其他问题会从农村地区考虑,怎么做呢?事实上,现在土地所有权登记的确是正确的根据相关规则的两轮土地承包,土地所有权是家庭作为一个整体,而不是个体单位土地所有权之前,如果一个孩子进入帐户进入城市,为非农业账户,土地所有权是依照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确实是正确的注册家庭,但孩子们不登记的范围是正确的,如果帐户的其他成员死后,土地将农村集体组织恢复,他们的孩子不能继承他们承包的土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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