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结婚5个月,我给了40,000个嫁妆。但是这个男人结婚了,向亲戚借了110,000元钱做餐饮之类的。我离婚需要退还彩礼吗?如果我返回,我需要返回多少?

离婚
2019-12-01 11:0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彩礼是根据当地的风俗习惯,有男方给付女方一定数额的金钱,目的是为了结婚。我国婚姻法没有对此作出规定,因此结婚给付彩礼在石家庄地区相当普遍。关于退还彩礼,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有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据你叙述,我认为并不存在上述需要退返的法定情形。结婚后,对方有家庭暴力,属于有过错,你由于收到家庭暴力而离婚,对方还应当赔偿你的损失。
  • 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行民事政
    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包办婚姻和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婚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