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了11年,在我的岗位上我知道一些技术,现在我想离开公司,但是我已经签了一年的保密协议和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上说我离开公司后15年内不能进入这个行业。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01 17:53: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 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实际入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当月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只要劳动者入职,双方建立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那你现在是想问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呢还是想问该怎么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呢?因为你问题不祥所以我也只能简单回答一下,对方的行为不合法,如果已经严重打扰你的生活的话你可以起诉,你手上没有劳动合同,但有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你曾在公司工作过,如果有的话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方赔偿,最好就是如果未签过竞业禁止协议的话,你可以从事相同的工作,但不得泄露以前公司的任何商业或是经营信息,大概就是这样,如果需要详细咨询,可以直接打电话给我
  • 保密协议可以协商解除,用人单位3个月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请求法院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区域、期限、经济补偿和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禁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当事人双方订立了保密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法释〔2013〕4号)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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