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有好主意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吗?

2019-12-02 03:2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知识产权保护:  
    1.提出申请,获得授权 ;  
    2.及时交专利年费,维持专利有效;  
    3.涉及进出口贸易的进行海关备案,防止外来侵权;  
    4.开拓海外市场的,申请PCT或者直接国家申请,进行商标国际注册,保护在出口国的专利权;  
    5.被侵权时向法院提侵权诉讼,要求终止侵权获得赔偿;  知识产权保护途径:  通过知识产权的行政保护途径。  (l)专利权的行政保护:  主管机关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专利纠纷进行行政调处。专利纠纷主要包括:  a.专利侵权纠纷、专利权属纠纷等。知识产权管理机关受理专利纠纷案件的条件如下:  b.调处请求人必须是与纠纷和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c.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d.有具体要求和事实依据;属于知识产权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和受案范围;  e.当事人尚未向人民法院起诉。  
    (2)商标权的行政保护:主管机关为侵权行为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著作权的行政保护:主管机关为国家版权局和地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通过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途径。  
    (1)管辖权的确定:因案件性质不同,分别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及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应满足的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通过以上内容表述怎么申请专利保护。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因其他正当理由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恢复权利。
      当事人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并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的相应手续;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还应当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还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对复审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 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一般认为它包括版权(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版权(著作权)是指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工业产权则是指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在内的权利人享有的独占性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