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级残55岁。能否提前退休。男性过去在单位下岗。

2019-12-02 04:07: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下四种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1、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井下、高空、高温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满一定年限(即:依工种不同,分别为10年、9年、8年)的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因病或非因公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连续工龄满10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职工;

    3、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企业破产时职工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相差不足5年的,可以提前退休;

    4、在1998-2000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纺织工种挡车工岗位上连续工作满10年,工龄满2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再就业确有困难的职工,可以提前退休。但提前退休的数量必须控制在限额指标之内;
  • 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提前5年退休的有: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连续工龄满10年的;或者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
      提前10年的有:连续工龄满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职工。
    因公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则可以不定期地提前退休。
  • 退休前的劳动争议,退休后在没有超过时效的,可以申请仲裁。
      退休之前的劳动争议,劳动者虽然已经退休,但是主张的是之前的权利,没有超过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3、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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