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今是那样一个状况,我帮人资询:例如:我祖父跟我奶奶去世了,我家中有一房地产,有我爸爸,我叔与我姑。照理说,她们是她们是第一继承人,可是如今产生那样一个状况,我爸爸跟我叔,早已离逝,作为我跟我弟,有支配权做为我爸爸跟我叔的第一继承人嘛?

2019-12-02 07:30: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
    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 各国法律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规定不同。中国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孙子女与外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丧偶的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存在着抚养关系的人。
    胎儿也可充当继承人。没有岁数限制。
  • 没有第一继承人的说法,应当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 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中有人在,只是部分人找不到,但确信是有不在的继承人,可能在分割遗产时预留不在者的份额;如果该继承人是失踪,可以向公安报失踪、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然后分割遗产时失踪者的份额交其近亲属代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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