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农民工,问一下农民工开工资需要上税吗?

其它
2019-12-02 10:09: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行政法规税法规定的义务。法院属于司法执法。不是行政执法。法院判企业支付工资,企业执行司法程序按判决书支付工资。同时企业又必须执行税务行政法规,支付工资时代扣个人所得税。
    这是企业执行必须执行的两个法。即执行司法法规和执行行政法规。
    不能司法执法代替行政执法。通俗的说就是法院判决支付工资,税法规定支付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以有法院和税务局两个部门。
    司法执法和行政执法。不支付工资法院可以判你支付工资。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局执行“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由扣缴义务人缴纳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以及相应的滞纳金或罚款。
  •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