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我发生交通事故,保险金被拿走了,我该怎么办?

2019-12-02 14:5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警主要负责调解及事故责任的划分,驾驶证、行驶证等暂扣后需返还司机,具体赔偿事宜还需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可考虑诉讼途径,受害人可诉赔偿项目主要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贴、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及交通费等,若构成伤残(需进行司法鉴定,本所常年与司法鉴定机构合作)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
    上述赔偿具体数额视伤者受伤情况而定,目前无法定论。 如有需要,可随时来电交流,以期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材料

      
    1、 肇事司机(被保险人)需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认真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并签章。

      
    2、及时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

      
    3、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事故时,对财物损失的赔偿需取得相应的票据、凭证。

      
    4、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1)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3)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

      
    (4)赔款收据。

      发生交通事故,由交警处理的,还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法院处理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5、财产损失需提交车辆修理、施救费发票;车辆损失相片;财物损失清单;财物损失修理、施救费发票;财物损失相片。
  • 交通事故保险处理有以下几种:  
    1、保护好现场。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应保护好事发第一现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由交管部门进行事故的现场勘查。  
    2、酌清责任。最好先明白在事故中负不负责任,再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肯定负责任,不管责任大小,都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如果肯定不负责任,就不必向保险公司报案。因为这将决定您明年续保时能不能得到安返。当然,在较大事故中,是肯定要通知保险公司的。  
    3、及时报案。这时,您要做的是,带上您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如果被扣就不用带了);开上受损的车到您的保险公司;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协助保险理赔人员查检出险车辆。  
    4、寻求定损。拿着《车辆出险登记表》去找理赔部定损人员,并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定损后,会给您一张《定损单》,一定要留意:
    1、不要遗漏修理;
    2、注意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车时不够用。如果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够用。如果在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修车,您就不必管修理费定的高低——反正修理厂保证把您的车修好,若修不好保险公司得负责任。  
    5、及时修车。送车时要拿上《定损单》,把它和车一起交给修理厂。修理厂将按照《定损单》上所定项目修车。车修好后,您可以凭《提车单》支付修理费后把自己的车提回,同时索要加盖修理厂公章的《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  
    6、开具事故证明。您拿着对方车的修车发票和对方车主一起去交通队结案,得到一张加盖交通队公章的《事故证明》,也可以拿回自己被扣的证件。  
    7、递交单证。您将准备好的《出险通知书》、《定损单》、《修车发票》、《托修单》、《施工单》、《材料单》、《事故证明》、《赔款结算单》到保险公司理赔部,就可以等着领赔款了。  
    8、领取赔款。大约在一星期之后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公章,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款了。  
    9、如果涉及车损并致人身伤亡事故的,除以上证明之外,还应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终结书。县级(含)以上医院做出的伤者诊断证明。残疾者的法医评残鉴定证明,死亡者死亡证明,抢救、治疗费收据、工资收入证明、派出所盖章的家庭情况证明及保险公司针对特殊情况要求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需要对保户做特别提醒的是,请务必在事故结案工车辆修复之日起三个月内,将各种索赔单证交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否则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在各项手续齐备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在10天一次结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