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建立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要求,谢谢

2019-12-02 15:3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外国公司可以在我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外国公司的证明文件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提交包括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足以反映该公司真实情况和合法资格的证明文件。其公司章程,还应当置备于该分支机构,供随时查阅。  
    (2)分支机构的名称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名称中,必须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  
    (3)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  外国公司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其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该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国籍不限。  
    (4)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  外国公司必须向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必要时,国务院可以规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经营资金的最低限额。
  • 首先你要找到单位人事主任,要求他说明停发你工资的原因。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有规定,并且员工又违反了公司某项规定,要接受某种处罚的。那么你就知道自己是否背停发工资的原因。
    假如你没有违反公司规定,公司无理由扣分你大工资,而且公司又不讲理,你就可以到所辖地区劳动仲裁机关(劳动局)去申请仲裁,仲裁后公司依然不纠正的可以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设立条件:
    一、股东的人数和资格
    我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这表明,在我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国有独资公司外,至少要有2个股东,最多不能超过50个股东。除国有独资公司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缴足到位;两名股东及以上有限责任公司,3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章程的制定
    四、公司的其他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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