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咨询一下我们在一起两年了,今年准备结婚,家里在建房,是认识我后开始建的,今年下半年装修完就结婚,请问婚后这个属于他一个人的,还是以后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呢

2019-12-02 17:27: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共同财产的限定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俩离婚时,是需要本着照顾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共有财产的分割分配。
      如果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等过错,对方可以以此主张得到赔偿。
      如果两位无法达成分割共有财产和赔偿的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财产。由于这些财产与生命健康关系密切,对于保护个人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应当专属于个人所有,而不能成为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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