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妻子来自其他地方,我可以在这里申请离婚吗?

离婚
2019-12-03 06:0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目前只可单方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房产不需分割给子女(自愿分配子女除外),不要子女的抚养权,给予抚养费就行了。 提起离婚诉讼可具备以下资料:  
    (1)起诉书;  
    (2)结婚证;  
    (3)被告的户口证明、离开户口所在地满一年的证明、在某在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或下落不明、被宣告失踪、被监禁、被劳改的证明;  
    (4)子女的出生证、户口薄;  
    (5)房产证、购物发票等能够证明财产及债务的材料;  
    (6)证人证言、照片、书信等关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材料; 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最好提供以下资料:  
    (7)子女由谁抚养更有利成长的材料;  
    (8)工资单、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等证明被告负担子女抚养费数额的材料;
  • 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 一般情况下,离婚房产等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债务均担,但如果是男方经常殴打女方,那么女方取得相关证据在财产上可能会有相应照顾,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名字不影响财产分割,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将房屋及货车均查封,不得转让变卖,避免男方转移财产,虽然中诉讼中转移财产行为无效,但实际上处理起来很麻烦,还要形成别的诉讼,况且再出现个善意第三人就更麻烦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