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竣工了,老总以没有钱为原因,不给清薪水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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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
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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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其职责:
(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储存、支付等业务;
(二)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
(三)负责离退休人员、因工伤残人员社会保险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办理其他有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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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仲裁后还是不给工资怎么办?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依然不给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实际上,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案子很好解决,到人民法院申请一个支付令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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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