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迁强制迠未征用土地完的农田咋办

其它
2019-12-03 08:25: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地补偿项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土地资源归国家所有,甲方只能办理手续(并交纳土地使用费)依法获得使用权,用于发改委规定的建设项目,但无权专卖、租赁。乙方要在上面建商品房,必须持有发改委的建设许可批文,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退还,乙方获得许可建设的接收。
    丙购买时乙方必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及商品房产权证。否则所有交易都是非法的。
  •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取消市、县人民政府征用土地的审批权。 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的权限是:
    (1)征用基本农田。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外,其他建设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因此规定征用基本农田需报国务院批准。
    (2)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
    (3)征用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上。其他土地指耕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未利用土地等。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土地的权限是:
    (1)征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低于35公顷。
    (2)征用其他土地低于70公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