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别人借给我朋友三十万每个月按12个点收利息,2018年下半年出借人让我朋友给他打了一张160的借条,每个月他就按照160万收15个点收利息,一直维持到2019年我朋友无能力在每个月给他那么高的利息,他就拿着借条起诉我朋友长还他30万,而且还不承认给我朋友放高利贷的事情了,然后我朋友调出了他俩的所有流水他给我朋友打进了300多万,我朋友给他出了300多万,这300多万都是他过两三天跟我朋友要次本来过下账,来回循环来回走账出的这300多万,我想问下他这属不属于给我朋友放套路贷,构成诈骗罪

2019-12-03 13:21:4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诈骗罪,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象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1.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刑法或者其他法律对某些特定的诈骗犯罪专门作了具体规定,如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对这些诈骗犯罪应当适用专门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