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以前交了三个月的租房子钱,可是因为本人缘故,不可以租房子了,因此如今能够退房钱吗?合同书中的时间是2019年5月31号刚开始的,如今合同书还没刚开始起效,能够退房,合同解除吗?

2019-12-03 14:0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房产商延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另外,购房者也可在合同中约定如小区规划或配套设施不符合售楼广告或售楼书、房屋交付后在一定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等退房条件。
    根据《合同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双方当事人约定了退房的具体条件,且购房者又能证明该条件成立,若购房者在与开发商协商难以达成共识时,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房,一般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对此,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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