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劳动合同附有保密协议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03 14:19: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2、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并要求经济补偿。
    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1)劳动合同与保密协议是不一样的,只要你签了保密协议,保密协议符合生效要件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部分内容违背法律规定也可以视为部分无效。
      
    (2)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双倍计算。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双倍。
      
    (3)你可以主张:补发双倍工资差额
      
    (4)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保密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作为单位的职工对单位的秘密都有保密的义务,只要你泄露了单位的秘密,单位就有权利要求你给予赔偿损失。如果显失公劳动者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达一年以上者,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如果属于这种范畴的,则签订的保密合同有效。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达到一年的,则劳动者可以索要双倍的工资,该保密协议也就无效。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3项??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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