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辞职走了三个月了老板一直拖欠我工资都不给我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04 05:49: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三、向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共副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验。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适用特殊时效,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为一年。
  • 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的维权措施有:
      
    1、申请调解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申请仲裁
      调解不成的,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提起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依法提出辞职。
  • 老板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达到相应的数额则涉嫌了恶意欠薪罪。但不是直接报警,而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对于拒不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支付要求的,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立案标准: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n单位犯前述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
    n有前述有关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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