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骑着电动三轮车送他的孩子上学。谁过马路时被车撞了?

2019-12-04 07:56: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现前方有行人横穿马路,不管交通信号灯是否变为绿色信号灯,都要等行人穿越马路后,方可起步行车,这在驾校考试的试题里都有。所以你奶奶没有任何过错。
    具体细节流程,也得根据各个地方的处理习惯不同而不同,但是主要规定程序不变。
    具体流程还真的参照交通安全法。
    拒绝火化是不可能的,但是拒绝火化跟交通事故赔偿没有关系,这个是民政部门的事。
    这不影响当事双方的赔偿协商。
    如果要判定公交司机是否触犯了刑法,那么就要看当时的情形了,第一要看有没有逃逸行为,第二,看肇事的等级,第三如果判定肇事当事人有罪而你们达成了赔偿协议那么可以酌情从轻的判罚。
  • 主要看司机承担的责任是多少,如果在此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那么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的,只需要按照民事赔偿进行赔偿。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出车祸,对方是否有劳动合同,通常与当事人赔偿责任影响不大。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