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两个孩子。我丈夫在婚姻中欺骗了我。我有义务抚养孩子吗?

2019-12-04 11:02: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双方当事人离婚以后,彼此不再承担同居义务,这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只能由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双方轮流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这就是抚养义务。夫妻双方离婚时如果具有共同的婚姻债务的情况下,则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如何处理,不能协商的可以到法院依法诉讼解决。
  • 婚姻是人生大事,你要考虑清楚!如果决定离婚,双方可以协商子女抚养以及财产的分割,如果协商一致可以在民政局协议离婚,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找律师书写诉状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一般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财产平分,法院判定孩子抚养权,比较双方条件哪方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一般会参考以下因素: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
    同时还要考虑根随谁生活,经济能力,生活条件等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建议您就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

  • 一、如果有抚养协议或法律文书明确了抚养费的给付额度与方式的,可以申请法院的支付令或申请强制执行。
    二、如果有抚养协议约定抚养费的给付额度与方式或法律生效法律文书作支持的,则要先获得法院确定义务人的责任义务,须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权利人可以随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民法总则》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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