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家里两位老人都去世了,老人的房产指定由我继承,但没有立过遗嘱,家里哥哥,姐姐没有异议,像我这种情况怎样办理继承房产,谢谢!

2019-12-04 13:04: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立遗嘱遗嘱人的权利,无需征得他人的同意。立遗嘱时,无需所有亲属都在场。
    遗嘱,是按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对生产财产进行处理的承诺。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或一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或其它的人继承。
    这种法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无须经他人同意,自遗嘱人死亡时起,遗嘱即开始生效。
  • 一,死者生前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均分死者的遗产。配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先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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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评估公司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根据房屋所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素作专业价格析楼价评估定准确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应房屋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办理公证必须提供房屋权属死亡证明书、合机关具合继承名单证明及原房屋权属立遗嘱(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合继承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须房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或者附图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持房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房产交易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述资料办案员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执待切资料审核即发放已更改权属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其资料: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院判决、裁定或调解必须缴交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 有一处房产婚前尚未做继承公证一旦离婚如何分割?要看房产在婚前房证是谁的名字,如果是属于婚前的房子,那么另一方没有继承权和分配权。如果是婚后,一方老人的房产去世后留下的,要看是否有遗嘱,如果指定是赠予一人,那么另一方也没有分配权,如果没有遗嘱, 房产应该一人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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