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工作三个月了。如果我没有签合同或者付钱呢?

2019-12-04 16:0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没签订合同,没缴纳社会保险,离职可以获得补偿:没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单位必须给在职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法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
    82、
    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
    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 借款合同为要式、实践合同。双方需要订立书面合同签字,订立时合同成立但没有生效,需要借款人交付借款方可生效。如借款人未签字,交付借款钱合同是不成立的;如果借款人交付借款,视为履行主要义务,该借款合同成立且生效。
    参考以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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