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人在监外执行! 合法还是对方关系强

暴力伤害
2019-12-04 16:3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规定了监外执行条件,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对于轻伤案件的辩护:首先对对方的伤害表示歉意,提出庭外和解,积极赔偿对方损失。然后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具有太大社会危害性,确实事出有因,将引起伤害的原因说清楚。同意赔偿损失,并恳请法官从轻判决。
  • 首先在我国治安处罚法中有明确规定,打人在什么程度上应当受到处罚,所以打人可能触犯我国的治安处罚法,具体规定如下:治安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