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一年后,没有结婚证。现在女人要求分居,男人要求退还彩礼。法律会接受吗?

2019-12-04 17:10: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彩礼属于民间习俗,法律不禁止也不提倡,自己决定,法律不可能有这样的规定。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 夫妻双方在结婚后,双方由于某种原因而选择离婚,可先行就彩礼的返还问题呢进行协商,在则可以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婚前赠与的彩礼,但是一定要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况。因此如果双方离婚时男方请求返还彩礼,可以依据具体来确定是否由女方返还。
  • 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 离婚中涉及的彩礼,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必须是基于当地的风俗习惯,为了最终缔结婚姻关系,不得已而为给付的,其具有明显的习俗性。
    因此,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案件,应当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一方所在地的当地实际及个案情况,确定是否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否则只能按照赠与进行处理。
  • 关于彩礼钱,法律上并无强制性规定,是一种习俗。
    1、若一方的给付不是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不得已而给付,在当地不存在必须给付彩礼方能缔结婚姻关系的风俗习惯时,是一方完全内愿给付且不附加仟何条件的,则属丁一般赠与行为,不属彩礼的性质。
    2、在一方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向对方支付了彩礼,现双方感情出现问题,欲分手或离婚,在具有以下三种情形时,一方要求对方返还给付的彩礼,对方应当返还:情形一,只有结婚的约定,即只是订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对方应当向你返还彩礼。情形二,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有的地方认为举行结婚仪式之后才能在一起共同生活,现要离婚,一方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对方应当返还。情形三,因一方婚前给付而导致生活困难,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是绝对的生活困难,即由于一方彩礼给付,使自己无法维持当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3、实践中,彩礼的给付人和接受人并非仅限男女双方,还可能包括双方的父母和亲属,这些人均可成为返还彩礼诉讼的当事人。对对方不是实际接受人的抗辩,由于彩礼给付实际就是以双方为利益对象或代表,人民法院对此抗辩一般不予采信。因此,对方仍需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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