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工作地点变了,但是实际距离增加了15公里。我可以拒绝签署合同并要求劳动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2-04 17:11: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变更员工工作地点,《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 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对此,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可见,在劳动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作为合同变更的内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如果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调薪、变动工作地点,劳动者有权拒绝,劳动合同按原约定继续履行。

  • 1、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
    2、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对原合同内容的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3、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 1 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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