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因单位造成我多上一年多班,在上班期间的工资待遇怎么算?
我是一名医务人员,一九六一年四月出生,医院在2016年4月通知我办理退休手续,在办理中发现档案中一份入团申请书上填写出生年月为一九六零年二月份,结果为我办了2015年3月份退休,从形式上说我是2015年3月份退休的,实际上我正常上班至2016年5月份,相当于多上了这14个月班的工资待遇医院应该怎么给?与社保给的有关于吗?

其它
2018-09-03 11:18: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以职工本人应发工资为基数,本人应发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60%的,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高于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300%的,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为基数。《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
    国发[1995]6号
    附件二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之二
    一、基木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
    (一)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工资基数)。
    企业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 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 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或15年及其以上者,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具体的发放标准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了解。
    1、公务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3、机关技术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后的退休费分别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岗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伤残等级为其他级别的退休后工资待遇没有相应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