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跟朋友合伙做了一家分公司是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存在,不存在营业执照股权方面的问题。

股权
2019-12-04 20:49: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合伙人怎么退出,  公司合伙人可以按照法定程序退出,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同时,《合伙企业法》还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造成公司合伙人退出的原因主要有:合伙人死亡而未指定其继承者,合伙人因违反合伙协议而被开除,或者合伙人所持的合伙权益被扣押等。从法律上说,合伙人的退伙导致原合伙企业的解散,新合伙企业建立,合伙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发生变更。合伙人需征得其他合伙人同意或根据合伙协议规定,方可将其合伙企业的债务负偿还之责。  最高人民法院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 1、首先双方合伙开店,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只能有一个人,不能写两个人,不存在不利的情形;
    2、《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六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案中如果法人代表损害其他合伙人的权益,那么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4、《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5、同时对于私底下转让合同,需要确认是否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如果是,那么属于无效合同。
  •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变更公司股权需要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4、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8、股权转让协议;
    9、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10、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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