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一朋友,晚上被抢劫,被打了,还手打死一个,打伤一个,他用赔偿吗?

暴力伤害
2018-09-03 11:49: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抢劫罪,对于物质损失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第一百三十六条: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所以,你亲戚身体受到伤害诉讼时效是一年。从知道被伤害时开始起算。
  • 被抢劫后仍然可以要求当事人进行赔偿: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被害人的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