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一个房地产开发商,工作中,如今要辞退我,不帮我开薪水

2019-12-05 13:57: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2、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
    3、【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1、开除了,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工资的。
    2、《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

    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

    较经济的做法:

    1、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他们来调查。

    2、如果他们不来调查的话,就向劳动局申诉,写出书面材料。

    3、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要求仲裁。

    4、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维权中需注意: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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