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户籍迁出,但原户籍有自己名下的土地。保险可以在原户籍上支付吗?

2019-12-05 14: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要判断土地是否属于死者的财产。若属于死者的遗产,继承人可以继承,否则不能继承。
      一般来说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继承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 离婚后,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4、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 农村土地保险,是地方政府为了减少农民损失,增加抵抗风险意识,而和保险部门联合推出的保险新险种,入保后,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可以得到赔偿。  种植和交纳保费不同,赔偿的也不同。  以种植水稻为例,一亩水稻向保险公司交纳14元的土地种植保险费,其中中央财政补贴7元,省级财政补贴
    3.5元,农户个人出资
    3.5元。如遇自然灾害造成绝收或者超低产量的,可获得保险公司200元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