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40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从上面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处理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
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
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5、采用举证倒置规则认定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