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做好的国有划拨土地的房子,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原户主的,转户需要什么流程

2019-12-05 18:41: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审核材料、校准登记、颁发证书。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
    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
    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评估收费
    根据行政许可收费标准收取以宗地评估报告评估基准地价的总额计算各项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 办了房产证是否可以转户口,区别对待。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要求,可以中等城市以下可以,特大城市就不一定了。以辽宁省大连为例。大连买房不一定能落户口,还需要符合其他条件才可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二、优化户口迁移政策
    (四)全面放开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五)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在丹东、锦州、营口、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盘锦、葫芦岛等市的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六)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在鞍山、抚顺、本溪等市的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七)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改进沈阳、大连两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积分落户制度。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达到规定分值的流动人口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同时,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继续执行现行的购房、“三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夫妻互相投靠,下同)、引进人才、投资等落户政策。
  • 户主如果没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如何赔偿?按法律规定有房产证和没有房产证拆迁补偿应该不一样,因为有房产证的房子包括房子所用的土地都是个人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只有房子是自己的,所用的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
    但也要看你当地是怎么规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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