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五年前因盗窃罪被两年,五年后又因为盗窃四辆旧摩托车被抓,赃物被找回可是赃款没有了,请问这样算不算累犯,这种情况能判多重刑

刑事辩护
2018-09-03 13:01: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一定的时间内又故意犯一定之罪的犯罪人。再犯,一般指犯罪经判决后再次犯罪的犯罪人。在一般意义上,再犯可以包容累犯,而累犯只是再犯的一种。但严格意义上,再犯和累犯有一定区别:
    1、累犯前后实施的不一定是特定犯罪。
    2、累犯前罪已判处的刑罚与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有一定的限制,再犯则不要求前后两罪必须已判处及应当判处一定的刑罚。
    3、累犯所犯后罪有一定时间限制,而再犯的前后两罪之间并无时间方面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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