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里租了亲朋好友的地建温室大棚,每一年给房租,但也没有合同书,如今遭遇动迁,亲朋好友不给租了,要拆温室大棚 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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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三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同级人民政府,由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生效的处理决定是土地登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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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合同一般具备哪些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建设单位、《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
(2)合同标的,即被拆除的房屋。在合同中应注明房屋的坐落、结构、用途、建筑、使用、居住面积、产权人;居住正式户口的人的自然情况;
(3)补偿形式;
(4)安置地点及
安置房标准;
(5)
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的现状,安置房产权登记的申办责任;
(6)房屋拆迁补助金额;
(7)被拆迁房屋补偿形式、标准、地点、结构、折算、结算等;
(8)腾交房时间;
(9)违章建筑和附属设施的处理;
(10)拆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及过渡费;
(11)
违约责任;
(12)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13)解决争议的办法;
(14)合同生效条件;
(15)签约文本数及签约时间等。 拆迁合同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
拆迁协议必须由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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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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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