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主犯过生日给我打电话叫我去参加生日 他们都喝酒了 从饭店出来给过路的四个人打了 一共5 6个人动手打了人 我一直在拉架没有直接动手打人 但在派出所审我时警察一直说录像看见我动手了其 其实我不是直接动手打人因为害怕加上他吓唬我说了我动手 现在案子已经走到了法院 我应该属于从犯吧 听说被害人有鉴定轻伤的 我现在属于在法院取保了 还有一个月左右就开庭了 现在只抓到主犯和我俩个人 这个事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有没有可能做到以后没有案底 最好能处理到什么程度 我之前也没有案底 是初犯 给我们定了寻衅滋事罪

暴力伤害
2018-09-03 13:1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1、追究双方的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22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作为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办理: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
    4、5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第2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犯罪案件: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
    (三)涉及寻衅滋事的;
    (四)涉及聚众斗殴的;
    (五)多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据此,你朋友寻衅滋事不适用和解程序,但也可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