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担保合同的妻子没有签字,而是被冒充签字,她有权起诉取消合同吗?

2019-12-06 15:04: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款协议书上保证人签字要负法律责任。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担保法》第17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担保法》第18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19条还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债务人和担保人有履行能力,且不影响担保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是他自由处分权利,担保权人一般不得干涉。但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撤销:一是债务人没有履行能力,担保人没有其他财产履行担保债务,而担保人将该财产无偿转让给他人;二是在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之前,担保人无偿转让担保物。
  • 所谓担保合同:
    1、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2、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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