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相降低工资,迫使员工辞职。我们应该做什么,我们能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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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变相逼员工辞职,按照《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
除或者终止劳动
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
偿金。”
1 如果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还么有到,那么,公司应该赔偿你至少2个半月工资;
2 如果你没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该赔偿你12*月工资,再加上2个半月工资;
3 你需要做的事情:找到劳动合同,看看上面签订的月工资是基本工资还是真实工资,如果是
基本工资,找到每月你的工资条,或者工资打银行卡的记录,如果根本没有劳动合同,还是要
找出你的工资条,还有公司辞退你的退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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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搜集完成后,你可以和公司谈判,也可以起诉。
申请
劳动仲裁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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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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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内,员工突然离职,工资怎么算?
首先在劳动合同内,劳动者不论是履行法定的离职手续后离职,还是无故擅自离职,用人单位都有义务结算该劳动者的工资。
当然劳动者也有要履行法定的离职手续,劳动者法定离职手续是指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在试用期的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劳动者无故擅自离职,则违反了法定的劳动
合同解除程序,用人单位可以就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向其发一封EMS,外封上注明是劳动
合同解除通知。
如果没有人签收,保留相应凭证,进行公告解除。此类离职劳动者的离职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向该劳动者主张赔偿责任,并可在用人单位向其结算的工资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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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