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后,母亲带着她的两个孩子去了其他城市,但孩子们都在上学,有什么方法可以在不耽误学业的情况下处理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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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二人都具备抚养能力,且抚养能力不相上下,都有稳定的收入 稳定的住所 直系亲属都有充足的时间与能力帮助照顾孩子生活学习。
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具备赌博 酗酒 吸毒等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不利情形。
双方都想和孩子一起生活,法院极有可能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
因为法院会考虑孩子的生长环境 在双方条件相当,都想和孩子一起生活 法官会考虑双方的情感诉求,而判决一人抚养一个。
当然,在夫妻双方以感情不和提出离婚的情形下,法院首次不会判决离婚,这是基本的原则。
因为调解,最大限度的希望双方和好,给双方充足的时间考虑如此重大的决定是否正确。
所以首次基本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其中一方坚持离婚,可在收到不准离婚的判决半年之内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此时法院会认为双方感情彻底破裂而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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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需要双方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孩子抚养权的归属,规定孩子两岁以内属于哺乳期,由女方直接抚养,孩子超过十岁需征求孩子意见。
只要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有一方得到两位子女的抚养权。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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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对离婚后的
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法院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 因素。
(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5)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 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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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