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住宅转让费和交易费是一样的吗?今年7月取消了家里的转让费啊

2019-12-07 04:2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地产纠纷除通过诉讼或由相应的行政机关处理外,对因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买卖、租赁和拆迁等方面引发的纠纷,还可以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或发生纠纷时订立仲裁条款或协议解决。根据仲裁条款或协议约定,提交给仲裁机构裁决。
    但是,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纠纷;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行政争议;5.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房屋纠纷;7.驻军内部的房屋纠纷。
  • 房屋转让协议书书写格式:
    1、标题写“房屋转让协议书”;
    2、开头写转让方(甲方)和受让方(乙方)的姓名、身份证号;
    3、正文写双方就房屋转让问题达成哪些协议;
    4、最后甲方和乙方签名并写上日期。
  •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应当具备的条件。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无偿的或者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而取得的。因此,原则上不允许进入房地产市场。
    但是,考虑到目前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入房地产市场的现实,同时也考虑到土地的利用效能和经济价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对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的程序及土地收益的处理作出规定,另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问题的批复》法释 [2003]6号也作了明确规定。

    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解释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属物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1)土地使用者为企业、公司、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属物合法产权证明;

    (4)依照规定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得收益抵交土地出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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