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开着B的车去办理公司公事,路上撞死一个骑电动车的人C,该怎么赔偿?

2018-09-03 14:58: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撞死,赔偿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父母抚养费]
    城镇标准:
    24105.60×[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农村标准:
    8343.50×[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小孩抚养费]
    城镇标准:
    24105.60×(18-实际年龄)÷2
    农村标准:
    8343.50 ×(18-实际年龄)÷2
  • 撞死,赔其关键要看司机是否有主观罪过,是否违反交通法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与这次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等。如果没有违法行为或者虽有违法行为但没有因果关系,如事故发生纯属被害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造成,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 《办法》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部分的赔偿责任。对于超过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没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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