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当我16岁出来工作时,我想和我的老板商量一下,并和他签了一份合同,但我对此一无所知。现在我不想做了。老板说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来辞掉他的工作。我等不及了。这个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2019-12-07 12:1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员工只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到期之后可以直接要求单位结清工资离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简单概括有如下几点意义: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受教育权,促进义务教育的实施;有利于未成年人素质的提高,为祖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兴旺发达做贡献。法律背景  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以上就是关于关于禁止使用童工的经验做法是怎样处罚的具体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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