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孩子出现意外坠楼身亡身亡农合医疗保险有陪偿吗

保险赔偿
2019-12-07 14:03: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职工发生工伤,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申报,单位没有进行申报的,职工本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之内申报,经过认定工伤之后,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待遇是指,医疗费,住院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住院需要护理的单位解决护理问题,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照发,异地医疗的交通费。经过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可以按照伤残等级给予赔偿,伤残需要辅助器具的,可以报销辅助器具的费用,比如义齿,义肢。
    等等。伤残职工主动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不再签订合同的,可以发给一次性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
  • 车祸导致死亡,意外保险究竟赔多少,这个是需要根据保险合同来确定赔偿的,需要赔付的金额低于保险合同的投保理赔金额的,按照实际需要支付的额度给予全额赔偿,需要赔付的金额高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投保理赔金额的,按照保险合同投保约定金额支付。投保的金额越高,获得的理赔金额也越高。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本车辆人员或者第三者受伤抢救无效死亡的,按照交通肇事案件中当事人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给予赔偿,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做出赔偿以后,按照被保险人的投保合同给予保险理赔。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保人员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金不予支付:
    (一)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二)斗殴、酗酒、吸毒及因犯罪或者治安违法行为所致伤病的;
    (三)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他人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的部分;
    (四)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配药的;
    (五)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进行治疗的;
    (六)属于工伤保险或者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七)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
    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没有明确由他人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的,属于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 记得每月5-25日参保单位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工伤职工死亡前12个月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证明、死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登记表》到支付部门申请工亡职工待遇。有供养亲属的工亡职工同事还需提供被供养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校学生的学校证明、及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有下列情形质疑的,还应分别提交相应材料:a、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
    提交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b、被供养人属于养父母、养子女的,提交公证书;c、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d、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后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
    一次性领取待遇的外埠农村户籍工伤职工供养亲属,同时提供本人申请,签订《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协议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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