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房的姓名就是我的!签名就是我老婆合同书合理吗

2019-12-07 14:24: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物权消灭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签字一般要求一样。一般房产证上的户主就是购房合同上的签字人。如果要另加他人,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加上配偶的名字,可以。在办理房产证时,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即可;如果是加上他人的名字,不可以。
    因为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报房管部门备案,不能随便更改。等房产证办好后,可以以买卖或者赠与的形式办理变更手续(要按照规定交税)。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权属登记规定。
    第五十九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 购房合同是你和开发商买房时签订的合同,标的物是房子!贷款时可以用这个办理抵押贷款合同,以后凭这个办理房产证。
    借款合同是办理贷款时,和银行之间发生的合同,标的物是银行借款,只用来办理贷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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