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诊所被人用拳头打伤,右脸颊红肿淤血,牙外伤。这个人多次殴打我父亲,也有报警,后来村里出面协调,这次我不想再协调解决,我想问问派出所会怎么处理他?

2019-12-07 16:20:3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亦对强制医疗程序作出了框架性规定。
    而民事法律方面《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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