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注销国税局的结算报告怎么写?有样本吗?急求样本

2019-12-07 17:22: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清算组将清算报告及表册呈报备案时须提交的材料:

    (1)清算报告备案登记表;

    (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解散的决议;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4)股东会确认的企业清单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股东会确认的公司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6)税务(国税、地税)完税凭证原件、复印件;

    (6)清算组出具的经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一式两份,要求清算组成员签名,股东会确认)。
  • 在注销公司之前,首先要做清算,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注销公司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分,例如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登报是清算开始时必须做的,只需要告知公众该公司要清算注销这一事件,以便债权人实现债权;而清算报告是清算的后续阶段,因此清算报告并不需要公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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