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微商代理买的减肥产品假的并且逃避责任,衷心感谢还增加骗财,他沒有明说在掏钱,可是话里话携带着还得消費,货品用已过,如何维护顾客的利益,感谢

2019-12-07 20:3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主要职责: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消费者维权途径: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如果涉及本款规定的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首先应当看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是否在六个月内,如果在六个月内的,则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否则,经营者可以此为抗辩,不承担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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