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丈夫完婚,他给了18万 8结婚礼金,如今离婚,要退款给他们吗

离婚
2019-12-08 07:57: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得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符合上述第
    (二)、
    (三)项情况的话,女方需要返还,否则女方就不需要返还彩礼。
  • 礼金钱归还的法定情形有三种,一是没有结婚;二是登记了单位共同生活的;三是男方给付礼金致使生活困难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南方要求返还礼金肯定是不具备第一和第二个理由,如果其主张第三个返还礼金的理由成立则需要举证证明。
    红包及首饰属于男方的赠送品,女方一旦接受即发生物权变动效力,女方无需返还。 化妆费用属于结婚消费,属共同花费,男方无权要求你支付。 汽车、电动车、家具及笔记本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
    精神损害赔偿难于得到法院支持。 你提供的材料只能给你做这么多分析,要知详情可电话咨询本人。
  • 您只要搜集好相关证据,如维修单据,发票,电话录音等,就可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具体的维权途径有:
    1.向当地工商局举报;
    2.拨打12315热线举报;
    3.向电视,期刊杂志等媒体揭发;
    4.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