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有能力赔偿在外地死去的人,可以在当地坐牢吗?

2019-12-08 09:1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撞死,赔偿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父母抚养费]
    城镇标准:
    24105.60×[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农村标准:
    8343.50×[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小孩抚养费]
    城镇标准:
    24105.60×(18-实际年龄)÷2
    农村标准:
    8343.50 ×(18-实际年龄)÷2
  • 交通事故撞死人的,首先应该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次要根据事故责任来承担相应的刑事或行政责任:
    1、如果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肇事者不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不构成犯罪,可由交警根据相应的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 根绝我国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且经交通警察部门事故认定书认定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
    四、
    (一)条规定: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