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在施工工地上下班,中午下班了道上中途心梗身亡,有赔付吗?

2019-12-08 09:14: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在上下班的途中、是可以认定工伤的,工厂也有一定的责任,应当承担部分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首先工伤的认定, 是否构成工伤,看是否符合系列情形之一: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无效在四十八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显然,问题描述情况不符合此规定,除非该工人死因为在工地工作中患上的职业病,否则,不属工伤(包含工亡)。
    如果该工人和工地被依法按照劳动关系处理,在工地方没有给予缴纳社保费用的情况下,应由医疗保险报销的部分费用由工地方承担。综上,死因非职业病、工作关系非劳动关系、工地在此事件中没有其它过错,则没有赔偿责任。
  • 上班路上车祸死亡的赔偿标准有两个,一是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二是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因为车祸发生死亡,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进行现场勘查和责任认定,其赔偿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但因为死者系上班途中车祸死亡,如果是在上班必经之地发生车祸死亡,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一旦认定为工伤,就适用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两个标准中,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赔偿金要高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所以,不能认定工伤的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执行;认定为工伤的,按工伤死亡标准执行,当然,其赔偿费用中要扣除已在交通事故中获得的赔偿部分,未获得赔偿的由单位全额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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